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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山东省选调生面试填报志愿的通知(济宁市)

发布:2013-06-28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按照2012年山东省选调生招考简章要求,录取计划在11人(含11人)以上的职位,需组织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以县(市、区)为单位填报志愿。为做好我市选调生志愿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志愿人员范围
  报考济宁市大学本科生职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不包括公检法系统考生)。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安排:4月7日(星期六)13:30。
  填报地点:济宁市委党校综合楼501室(济宁市红星西路29号,红星路与古槐路交叉口西行300米路北)。
  三、程序和方法
  1、考生报到。13:30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的考生,须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打印版)原件。入场后,分本科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两个座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就座。
  2、填报志愿。14:00,本科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分组依次进行。每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填报志愿,每个职位按1:3比例填报。一个职位报满后,其他考生不得再填报该职位。成绩并列的考生,按抽签确定的顺序填报。
  所有职位按1:3比例报满后,剩余考生抽签确定报考志愿。
  3、现场公示。会场前区设置公示板,每个考生填报的志愿情况即时填写在公示板上,便于考生参考。所有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后,当场宣读填报志愿情况,考生确认无误后离场。
  四、有关要求
  1、考生须按时参加志愿填报,每组志愿填报工作结束时仍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到现场填报志愿,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填报的考生,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填报。被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考生笔试准考证原件(或复印件)、考生委托书到现场填报。
  委托书需由考生本人手写,内容包括: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笔试准考证号码、学历、毕业院校、手机号码、与被委托人关系、委托事由、被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委托人签名。
  3、填报志愿时,不得报考考生本人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为县级领导班子成员的县(市)。故意隐瞒上述回避关系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考录资格。
  4、每名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不超过2分钟,志愿填报后不得更改。
  5、考生应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只准考生本人(或被委托人)进入会场,其他无关人员禁止进入。
  接到本通知的考生,务必于4月5日中午12:00前,编辑短信“本人姓名+职位类别(本科生或项目生)+本人(委托他人)现场填报志愿”发送至15589789732。若放弃面试资格,请发送个人签名传真予以说明,传真号码:0537-2967583。
  附件:2012年济宁市选调生计划分配表
  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
  附件:
  2012年济宁市选调生计划分配表

县(市)

应届本科

职 位

服务基层项目

人 员 职 位

兖州市

3

2

曲阜市

2

3

邹城市

2

3

泗水县

2

3

微山县

2

 

鱼台县

 

2

金乡县

2

 

嘉祥县

3

 

汶上县

 

3

梁山县

 

2

合计

16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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