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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山东省选调生面试填报志愿的通知(淄博市)

发布:2013-09-29 02:39:0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按照2012年山东省选调生招考简章要求,录取计划在11人(含11人)以上的职位,须组织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以县(市、区)为单位填报志愿。为做好我市选调生志愿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志愿人员范围

报考淄博市硕士研究生职位、大学本科生职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不包括博士生职位和公检法系统淄博职位的考生)。

二、填报志愿时间

1、应届高校毕业生:4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4月7日(星期六)上午10:00。

三、志愿填报地点

淄博市住建局六楼视频会议室(张店区人民西路30号)。

四、填报志愿程序、方式

填报志愿坚持公开、平等、竞争、自愿原则,采取现场集中填报的方式。

1、应届高校毕业生9:00前报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0:00前报到。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原件)进入志愿填报现场。身份证丢失的考生,须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打印版)原件。

2、应届高校毕业生9:30开始填报志愿。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分别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填报(笔试成绩并列考生现场抽签确定填报顺序)。每个职位按1:3的比例填报,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志愿。一个职位报满后,其他考生不得再填报该职位。每名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不超过2分钟,志愿填报后不得更改,并现场签字。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0:00开始填报志愿,填报方式同应届高校毕业生。

3、填报志愿情况、分数线等信息在第一时间向所有考生公开,为考生选择志愿提供参考。志愿填报的结果现场动态公示,截至最后一名考生填报结束。

五、纪律要求

1、填报志愿开始时仍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原则上要求由考生本人到现场填报志愿,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填报志愿的考生,可委托他人代为填报。受托人须持考生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原件或复印件到现场填报。

3、为保证工作秩序,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填报志愿现场。

4、考生应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接到本通知的考生,务必于4月5日14:00前,编辑“本人姓名(报名序号)已接到通知,确认本人或委托×××(受托人姓名)填报志愿”发送短信至13905336071。若放弃面试资格,请发送个人署名传真予以确认,传真:0533-3184072。

联系电话:0533-3184072

附件:2012年淄博市选调生录用计划

更多信息请登陆硕文教育 山东硕文教育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

2012年3月31日

附件

2012年淄博市选调生录用计划

县(市、区) 分配计划数 合计 本科职位 硕士职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张店区 7 3 2 2 淄川区 6 2 2 2 博山区 7 3 2 2 周村区 4 2   2 临淄区 6 2 2 2 桓台县 8 2 3 3 高青县 5 3   2 沂源县 5 3   2 总计 48 20 11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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