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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枣庄市直事业单位教师招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

发布:2014-09-01 01:31:4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一、审查时间

7月11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二、地点

市教育局(枣庄市新城区和谐路690号)一楼大厅

三、提交材料

1、《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签字并注明时间)

3、户口簿(2012届、2013届毕业生不须提交)

4、身份证

5、报到证(2011届及以前师范类毕业生如不能提供报到证,需提供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本人信息截图)

6、毕业证

7、学位证

8、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2011届及以前毕业生不须提交)

9、教师资格证

10、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仅在职人员提交)

11、专业证明材料(如主修课程成绩、专业获奖证书等)[仅音乐(钢琴)、音乐(二胡)、美术(书法)]

12、“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市)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区(市)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仅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和信息技术教师定向招聘岗位)

13、数控车技师证(仅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岗位)

14、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背面写上名字和学科)

注:以上1-13项材料提供原件及两套按顺序装订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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