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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招聘60人简章

发布:2017-06-22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招聘60人简章发布,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年公开招聘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简章
  为满足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各单位用人需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我公司向北海经济开发区党政机关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治安、交通安全管理、消防和建设局工作人员6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社会服务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滨州户籍或非滨州户籍滨州常住人口;
  4、中共党员笔试成绩加 3分;
  5、年龄根据岗位需求设定,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总范围:18周岁以上(1999年6月30日以前出生的),45周岁以下(1972年6月30日后出生的);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消防大队岗位除外(165厘米及以上)。
  6、学历根据岗位需求设定,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总范围分为三类:
  ①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报考);
  ②退伍军人不限学历;
  ③初中及以上学历(消防队);
  7、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面部无缺陷,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精神病、癫痫等疾病史。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及少年管教的;
  (2)有过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记录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社会服务工作的。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2种方式:
  (1)网络邮箱报名、网上初审、现场提交材料。
  发送报名登记表和预审时间:2017年6月28日- 6月30日
  报名邮箱:543659219@qq.com,标题:姓名+专业+拟报单位+岗位,初审合格通过邮箱告知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时间和地址(原则上各县区在本辖区现场提交材料)。
  (2)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7月1日- 7月2日
  资格初审地址: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2、现场提交材料或现场资格初审材料:
  (1)报名表、诚信承诺书;
  (2)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5)户口本(索引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特困生相关证书、退伍军人相关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会计证书、驾驶证等)
  3、现场提交材料和资格初审合格后缴纳报名费:150元,特困生持有效证件免费。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取消资格。
  三、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内容根据不同岗位要求分为:①建设局:笔试和面试;②其他岗位: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一)时间、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内容:
  1、笔试:综合知识,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面试按照1:2的比例(比例不足按照实有人数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占总成绩40%;
  3、考试项目中有体能测评的,体能测评项参照人民警察测试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试,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取消下一环节的资格。
  笔试、面试及体能测评结束后,分岗位按分数由高到低以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笔试成绩确定递补人员,再相同的按学历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
  四、录取办法
  (一)体检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按照有关政审程序对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并等额递补。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聘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后,首次合同期限为三年,工作地点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
  待遇:岗位工资3000元+绩效工资1000元,缴纳社会保险。
  五、其它事项
  本简章由济南浩然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43-3080007 15345437586 18054300360
  15154337103 18654348698
  QQ咨询群:630936926
  监督电话:18678316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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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聘岗位计划表
  2、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济南浩然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滨州分公司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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