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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济南市齐鲁师范学院招聘41人公告(第二次)

发布:2017-06-27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济南市齐鲁师范学院招聘41人公告(第二次)发布,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齐鲁师范学院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学校简介
  齐鲁师范学院坐落于美丽的泉城济南,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学校。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历下校区和章丘校区),占地面积1274亩,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数学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体育学院等教学单位,4所附属学校。省教育厅中小学师资培训中心、中小学校长培训办公室、教育行政干部培训办公室、教育史志办公室、基础课程研究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教育干部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等均设在我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5.要求申报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6月23日以后出生);申报高级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6年6月23日以后出生)。
  6.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齐鲁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qlnu.edu.cn)、齐鲁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qln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齐鲁师范学院人事招聘系统”(网址http://zhaopin.qlnu.edu.cn或http://221.214.117.204)报名应聘。应聘人员首次使用招聘系统需注册新用户,填写注册信息时要真实、完整、准确。注册成功后可在系统中查看招聘岗位并报名应聘,报名时应在按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网上初审通过人员,需要把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后打包发送至邮箱:qlnuzhaopin@163.com。
  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应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贴有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且有本人签名的《齐鲁师范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5)获奖及科研成果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主要采取专业测试、实际操作、试讲、说课程、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1.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小组组织考察。
  考察采取网上搜索、个别谈话、重点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
  2.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531-66778380
  手机号码:13275314388
  电子信箱:qlnuzhaopin@163.com
  联系地址:章丘市文博路2号齐鲁师范学院后勤办公楼310室-人事处人才科
  邮政编码:250200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点击下载>>>
  2017年齐鲁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齐鲁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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