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滨州学院初级岗位招聘资格复审通知发
滨州学院2017年初级岗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的通知
按照《滨州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2017年7月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8:30
地点:滨州学院办公楼北楼313房间
二、须提交的材料
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材料如下:
1.应聘人员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原件;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并能够于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其他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和体检阶段提供;
5.招聘岗位有“本硕为同类专业”要求的,须同时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同时提交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加盖公章的读研究生期间成绩单、本人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7.招聘岗位有职(执)业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交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应聘辅导员岗位的,按照相应岗位条件要求,须提交所在单位党组织或学校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和大学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学校(院系、研究生院等部门)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有关要求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其他
面试有关事宜,将在滨州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目适时发布,敬请考生持续关注。
联系电话:0543-3191176、0543-319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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