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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临沂费县卫计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体检公告

发布:2017-06-30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临沂费县卫计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体检公告发布,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年费县卫计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按照《2017年费县卫计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2017年费县卫计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岗位、卫生类岗位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合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7月8日上午5点50分。
  地点: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费县钟山路160号)。
  二、人员范围: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名单详见附件1。
  三、体检注意事项和要求:
  1、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体检;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并参加体检,否则视作放弃体检。
  2、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非指定医疗机构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体检人员要遵守纪律,按体检程序和要求参加体检,不得向医生及工作人员泄露自己的姓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体检工作。违者按违纪处理。
  3、体检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工作,维护体检秩序。
  4、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体检,所有通讯工具在体检开始前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统一发还。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违者按违纪处理。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尿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不能吃饭、喝水等)。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带队人员,勿做X光检查。因妊娠、生育等原因无法完成的体检项目,由体检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经体检机构研究同意后,写出暂缓体检结论,可以暂缓相关项目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因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难以形成体检结论,会影响参加体检人员的聘用。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费用由考生自理。
  10、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应当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1、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体检工作正常进行,影响体检结果的客观公正。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取消体检考察资格。
  12、请参加体检的人员自带体检费用350元、交通费30元(自备零钱)。
  13、请参加体检的人员下载并填写体检表内页(见附件2,A4纸打印),体检表内页所贴照片必须与报名时照片为同一底版,所填表格体检时必须一并带来交体检工作人员。
  14、请参加体检的人员下载并填写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 A4纸打印),体检时必须一并带来交给工作人员。
  15、请本通知公布参加体检的人员,务必于7月7日上午11:00前,编辑“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知晓通知内容并参加体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fxwsbm@163.com进行确认。若放弃体检资格,请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手写《放弃声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放弃原因,本人签字摁手印),于7月7日上午11:00前扫描电子版发送到fxwsbm@163.com,并电话联系确认(0539-2117872)。
  点击下载>>>
  费县卫计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xlsx
  体检表内页(考生下载填写后,体检时带来交工作人员).doc
  费县卫计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基本信息采集表(考生下载填写后,体检时带来交工作人员).xls
  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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