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聊城公务员市县公安机关考生体检名单及相关通知
2017聊城公务员市县公安机关考生体检名单及相关通知
根据《2017年度山东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定于2017年8月3日对进入公务员录用体检范围的人员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再进行递补。请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名单附后)于8月3日上午6:30前,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和体检费300元到聊城市公安局(昌润北路98号)门口集合,除特殊情况经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凡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资格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将该考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上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全省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数据库。公务员考录体检工作,按照人社部发[2016]140号、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联系电话:0635--7170130
附件:1.体检须知
2.体检考生纪律
3.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4.体测合格人员名单
聊城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8月2日
附件1体 检 须 知
为了准确反映您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7.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附件2:体 检 考 生 纪 律
1、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工具。
2、体检期间,考生的体检表按分组由引领员统一保管,个人不准携带。
3、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4、考生体检期间要服从指挥,不准私自离队,不准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的姓名或作任何的暗示,如经发现或举报查实按作弊处理。
附件3: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招录单位 |
招考职位 |
姓名 |
准考证号 |
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
信息文秘职位 |
王琼 |
1725086508 |
聊城市公安局聊南分局 |
监所管理职位 |
孟越 |
1725050116 |
聊城市公安局聊南分局 |
监所管理职位 |
安占胜 |
1725050120 |
聊城市公安局旅游度假区分局 |
派出所民警职位 |
张森 |
1725050305 |
聊城市公安局旅游度假区分局 |
派出所民警职位 |
陈琦 |
1725050105 |
附件4:体测合格人员名单
招录单位 |
招考职位 |
姓名 |
准考证号 |
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
信息文秘职位 |
王琼 |
1725086508 |
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
信息文秘职位 |
安康 |
1725057807 |
聊城市公安局聊南分局 |
监所管理职位 |
孟越 |
1725050116 |
聊城市公安局聊南分局 |
监所管理职位 |
安占胜 |
1725050120 |
聊城市公安局聊南分局 |
监所管理职位 |
尹懋村 |
1725050118 |
聊城市公安局聊南分局 |
监所管理职位 |
张建伟 |
1725050111 |
聊城市公安局旅游度假区分局 |
派出所民警职位 |
张森 |
1725050305 |
聊城市公安局旅游度假区分局 |
派出所民警职位 |
陈琦 |
1725050105 |
聊城市公安局旅游度假区分局 |
派出所民警职位 |
穆敬 |
172505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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