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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临沂费县公开选聘旅游发展委员会工作人员3人通知

发布:2017-08-31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临沂费县公开选聘旅游发展委员会工作人员3人通知发布,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临沂费县公开选聘旅游发展委员会工作人员3人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费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直各部委办局、局级以上事业单位:
  为加强旅游管理力量,推进全县全域旅游快速发展,根据县编办《费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核准计划通知单》(费编办字〔2017〕18号),经研究,决定从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中选聘部分旅游管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计划及性质
  县旅游发展委员会管理人员3名,其中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名事业人员,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具体见附件1)
  二、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在我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中央、省、市垂直管理单位在费县工作的人员)。
  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含使用行政编制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可以报考参照管理单位、事业单位的选聘岗位;符合条件的参照管理人员可以报考参照管理单位、事业单位的选聘岗位;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人员可以报考事业单位的选聘岗位。
  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是指现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工作,经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或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管理)登记的人员。事业单位人员是指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聘用的,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德端正,作风优良,吃苦敬业,工作踏实,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5年8月31日之前参加工作),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不超过35周岁(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职位(岗位)的身体条件,适宜长期在户外工作;
  5、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教育、卫生系统人员;
  2、未经组织审核同意推荐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含有回避关系)。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单位推荐、组织审核、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7年8月31日至9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人社局东楼二楼大厅市场管理科,联系电话:2110263。
  1、推荐报名。报名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1)个人自愿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开选聘旅游发展委员会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报考诚信承诺书》)、《公开选聘旅游发展委员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报名表》)及3张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到各单位人事(政工)部门现场报名。(2)单位推荐。各单位根据掌握的情况对《报名表》进行初审,并根据党委(党组、党支部)意见,按照规定条件择优推荐、统一上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报名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资格审查。各单位汇总本单位报名情况,认真审核初步资格和报名材料后,将报名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报考诚信承诺书》、《报名表》一并报送县人社局干部调配 科(同时上报附有电子照片的《报名表》电子版,联系电话:2110237)。县编办、县人社局根据档案材料对其身份、年龄、学历学位、参加工作时间、考录时间、回避情况、在职在编情况等内容进行审核,旅发委对所限专业进行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证件、证书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对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选聘岗位计划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聘岗位计划。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
  3、公示反馈。对通过组织审核的报考人员进行公示反馈,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报考的,安排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成绩实行100分制,占总成绩的6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时间150分钟。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按岗位选聘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按抽签顺序,逐人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按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计算,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同岗位人员公文写作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组通过实地考察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以及应回避的情况,并对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复核。
  对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参加面试的同岗位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2、体检。对拟录用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报考人员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的,在同岗位其他考察对象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放弃选聘资格,要向县旅发委写出书面申请,经选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取消选聘资格,并从同岗位其他考察对象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六、确定人选和办理调动手续
  经考察合格后,按照有关程序,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到选聘单位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七、其他
  公开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报考人员在选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在哪个环节发现,在哪个环节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取消其选聘资格。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选聘工作公平、公正的,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点击下载>>>附件1-4
  1.公开选聘旅游发展委员会工作人员计划表
  2.公开选聘旅游发展委员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公开选聘旅游发展委员会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样式)
  4.公开选聘旅游发展委员会工作人员基本信息审核表
  中共费县县委组织部 费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费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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