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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烟台栖霞市综合类事业单位招聘体检通知

发布:2017-09-05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烟台栖霞市综合类事业单位招聘体检通知发布,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关于2017年栖霞市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2017年栖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栖霞市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7年9月6日(星期三)上午6:00
  二、集合地点
  栖霞市振华商厦(市人民医院西、文化广场对过)大门口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体检时,须携带身份证(有效期内)、面试通知书(二证缺一不可)到指定地点报到,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验证后,统一带到规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暂携带500元、多退少补)。特困考生由本人凭有关证件(或证明)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免费申请(提前一天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要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受检前需禁食8-12小时。
  3、体检时请按照医生要求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到体检结果。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必须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考生须按医生要求进行检查。
  4、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书面提出复检申请,超过七日未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的视为同意。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
  5、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体检,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考生未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批准不参加体检或体检报到时迟到15分钟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造成空缺,从进入本岗位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中依次递补。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与外界人员联系、不服从组织指挥及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生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6、体检实行回避制度,考生发现承担体检任务的医务人员、体检组织人员与其有应回避关系的(回避关系详见《2017年栖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附件2《2017年栖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要主动提出,否则体检结果无效。
  7、参加体检的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如有特殊情况,要主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体检标准
  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其他
  未尽事宜,按《2017年栖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5-5210043
  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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