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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简章

发布:2021-09-08 09:12:5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简章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9:00—9月24日16:0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山东省公务员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占地588亩,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在校生1.3万余人;有二级教授4名、国家级教学名师1名、省级教学名师9名。重点打造开设了水产养殖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船舶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会计、港口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物联网应用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应用等33个专业,建有省级品牌专业群2个,全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3个。建有1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名师工作室;荣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学院入选全国产教融合50强和智慧校园50强,成为山东省第一批内部质保体系诊改工作实施方案审核通过的高职院校之一、第二批学分制改革试点院校,被授予“全国水产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校企合作先进单位”等。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有关规定,根据学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15名。具体岗位条件、招聘人数详见《2021年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第二批)岗位计划表》)。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应聘岗位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是指1975年9月22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9月22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9月22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9月22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后补学历学位认证书,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服务期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在报名前征得服务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同意。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9月为截止日期。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9月22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初审和缴费,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9:00—9月24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9月22日11:00—9月25日16:00

  缴费时间:2021年9月22日12:00—9月26日16:00

  报名、缴费网站:威海海洋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whovc.edu.cn/)。

  具体办法:

  (一)岗位查询。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2021年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以下简称《应聘须知》)、《(第二批)岗位计划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在岗位计划表中查询。若应聘人员认为本人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名称相关相近,应及时通过《(第二批)岗位计划表》中的咨询电话与招聘单位联系,申请增补专业。经学院研究后,确属相关相近专业的,在报名网站统一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报考。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止2021年9月24日11:00,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由学院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单位初审。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审核人员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并在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四)网上查询和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威海海洋职业学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内含《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下同,需本人签名,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具体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五)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进入面试(含结构化面试、试讲、试讲+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等方式,下同)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威海海洋职业学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威海海洋职业学院网站予以公布。相关主要证明材料详见《应聘须知》。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初级岗位笔试分为综合类和教育类,只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在笔试准考证注明。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威海海洋职业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结束后,学院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试讲+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具体岗位面试方式详见《(第二批)岗位计划表》。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威海海洋职业学院网站另行通知。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结束后,教育类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其中面试方式为试讲加专业测试的岗位,试讲和专业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综合类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学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终止考察程序。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除特殊情况经学院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威海海洋职业学院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相关要求,《(第二批)岗位计划表》中所列教师岗位,需在一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取得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招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八、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要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自考前14天起至考试当天,考生采取自查自报的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填写《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5)。

  (二)山东省外考生参加笔试时需携带笔试前7天内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前考生须申领电子健康通行码,进入考点前应主动出示,并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的考生,须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高于37.3℃,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健康码为黄码、红码且无健康证明的,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考试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低风险地区考生可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口罩。非低风险地区或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

  九、其他

  1.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第二批)岗位计划表》、《应聘须知》,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根据个人情况,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官网,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对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有疑问的,请考生直接咨询招聘单位,电话详见《(第二批)岗位计划表》中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631-7697513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8:30-11:30,13:30-17: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






  威海海洋职业学院

  2021年9月7日

  文章来源:http://www.whovc.edu.cn/html/202109/2021090709111792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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