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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临沂市选调生体检注意事项

发布:2014-06-29 00:50:3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1、集合点名后,领取装手机用的信封,写好姓名,关闭手机,并装入信封,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未上缴者一经发现,取消体检录用资格。

2、体检过程中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集体乘车,集中体检,违者取消体检录用资格。如不服从集中管理,有漏检项目的,视为放弃体检,取消体检录用资格。

3、体检过程中不允许向医护人员透露姓名、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不允许单独行动,不允许家长跟从陪同。违者取消体检录用资格。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体检工作的正常进行,影响体检结果的客观公正。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取消体检录用资格。

5、参加体检人员注意相互监督,发现有违反体检规定的事情及时报告。

6、考生对本人能当场告知的检查结果,如心率、血压、视力、听力、身高、体重等有异议,可当场向带队人员申请复查,经同意后,即时复查。

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以在体检结束2日内向临沂市选调生办公室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临沂市选调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复检结论与原结论不一致的,以复检结论为准。

7、体检人员保持联系畅通,如果5月14日下午6:00前未接到电话通知的,即为体检合格,作为拟录用人选,报省委组织部公示,公示无问题的,等待签售就业协议,详细信息见山东选调生网。

附件:

1、2012年临沂市选调生拟录用人选体检通知

2、2012年临沂市选调生拟录用人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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