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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聊城冠县招聘幼师入才艺测试人员须知

发布:2014-07-04 15:21:3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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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有报考人员必须符合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对拟进入才艺测试范围的人员按简章要求重新进行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11月13日—11月14日上午。

四、对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的,毕业证书一律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网络无注册或信息不完整的按不合格对待;对中专毕业生报考的要于11月13日下午5点前将本人档案交到县政府四楼考试中心进行审验,逾期不交的视为放弃资格。

五、暂未列入拟才艺测试范围的人员,要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后续联系递补事宜,对需递补而联系不上的按放弃递补资格处理。

六、进入拟才艺测试范围人员,若自愿放弃才艺测试资格,要于11月13日上午12点前向招聘办公室当面说明或电话联系(使用电话必须是报名时本人提供的号码),联系电话:5231061—808,5232440。

七、才艺测试后确定的入围人员,若自愿放弃资格,对所交证件一律不予退还。

八、2013年11月16日上午9点凭准考证到人才市场领取才艺测试通知单,每人交才艺测试费100元(考官全部从外地聘请)。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乡镇幼儿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另外:未进入才艺测试范围的人员凭准考证到人才市场二楼办公室领取报名时所提交的证件。

冠县招聘乡镇幼儿教师领导小组

201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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