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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山东医药技师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2014-07-05 13:09:4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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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医药技师学院是直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国办全日制高等技工教育院校,是国家级重点院校,全国医药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医药行业“金蓝领”培训基地。学院地处举世闻名的泰山脚下,北临泉城济南,南接孔孟之乡曲阜,占地340亩。学院现有教师120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62人,专业教师80%以上为一体化“双师型”教师。学院设有药品营销、制药工程、生物工程、食品科学等四大门类20余个专业, 其中中药、药物制剂等2个专业被评为山东省技工院校百强专业。学院建有GMP标准的中药制药、化学制药、生物制药及中药饮片炮制实训车间、中西药模拟药房,有国内知名的中药标本馆和以泰山为依托的药用植物野外实习基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2013年山东医药技师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条件要求的证书均须在2013年11月1日前取得,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3年11月1日为截止日期。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医药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sdyyjsxy.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于报名时间内登陆学院网站下载填写《山东医药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由本人或书面委托他人带好相关报名材料到学院人事处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7日16:00。

报名地址:泰安市南高新技术开发区凤天路999号山东医药技师学院办公楼E212房间。

报名材料主要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委托他人的还需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3)有本人签名的《山东医药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并提交电子版。

报名联系电话: 0538-8941679 13805386837

2、报名查询

应聘人员于2013年11月29日至12月2日登录学院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3年12月2日至12月5日16:00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学院人事处领取准考证。应聘人员须确保电话畅通,逾期未领取或联系不上的,视为弃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及核减计划于11月29日至12月5日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时间: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类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结束3天后,在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同时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及面试有关事宜,应聘人员须确保电话畅通。在面试前3天仍未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规定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占70%,时间20分钟,内容由学院统一指定,涉及相应岗位专业知识。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教师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答辩占30%,时间10分钟。答辩问题涉及各岗位相关岗位知识、专业知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学科背景、业务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我院网站公布。

(四)考核体检。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如同一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考核采取专人实地调查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立场、思想品德及在原单位(学校)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应聘人员可以申请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单位进行,且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老师、宋老师

联系电话:0538-8941679 13805386837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医药技师学院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

附件2 :山东医药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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