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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发布:2014-09-14 13:32:3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关于印发〈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的精神和要求,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招聘人员计划

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2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3年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业务能力与思想道德素质并重的原则,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国家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3、 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能够胜任一线教师工作;

4、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5月18日后出生);学前教育专业;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或济南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2012年未就业毕业生和2013年应届毕业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不限户籍;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市直机关幼儿园招聘信息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nhrss.gov.cn)、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gxjy.com)上发布,应聘人员可在报名前登录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2013年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规范填写,并于规定时间到市直机关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5月18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市直机关幼儿园二楼办公室(市中区经七纬四路184号)。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携带1、手写《报名表》;2、户口本(研究生学历人员不用提供);3、身份证;4、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5、教师资格证书;6、派遣期内未就业毕业生,要提交就业派遣报到证;7、2013年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书的,须提交学校盖章的《就业协议书》。

在报名期间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报名资格时,需要应聘人员现场提交上述所需审查材料的原件材料,同时提交除《报名表》外其他所有报名必查材料的复印件材料(要求按上述序号排序装订后提交)。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当场公布审查结果。合格者领取初试通知书。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1:10规定比例的,需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分为初试、复试和笔试。

(一)初试

采取专业技能考察方式考核,初试时间、地点、方法和程序等具体事宜见初试通知书,主要从言谈举止、专业素质(舞蹈、绘画、边弹边唱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成立由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委组,成员不少于7人,采取百分制计分,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现场公布成绩。根据应聘人员的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复试范围人选。初试成绩和进入复试范围人选名单在初试考试结束1个工作日后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进入复试范围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复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每位考生初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二)复试

采用说课或上课等展示方式进行。现场展示考察评委不少于7人,采取百分制计分,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现场公布成绩。根据应聘人员的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考场设社会监督席,在复试现场对复试程序、评分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通过复试取得笔试资格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应聘者本人在复试考试结束1个工作日后,可登录网站查询复试成绩和是否取得笔试资格。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按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三) 笔试

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理论。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五、考核、体检

笔试结束后,按照初试成绩占30%、复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复试,按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员(在考核体检时,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递补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时,也按上述办法等额递补)。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应聘者本人登录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核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对弃权、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以及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空缺,经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市组织部核准,可从考核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济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经7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直机关幼儿园提出聘用意见,经市委办公厅同意后,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由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并按照规定办理档案关系、工资、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

七、招聘纪律

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政务公开。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宗桂萍 孙建华

联系电话:0531-82038139、

0531-82038734

附件:1.2013年市直机关幼儿园招聘岗位汇总表.doc

     2.2013年市直机关幼儿园招聘报名表.doc

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

 

201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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