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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淄博市博山区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6-03-26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淄博市博山区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淄博市博山区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淄博市博山区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职责及待遇
  1.岗位
  社区工作人员2名;
  2、待遇
  按月工资1800元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3、人员管理
  实行劳务派遣制,与淄博国益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拟派往社区工作,由博山区民政局统一管理和调配使用。
  试用期为1个月,每三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内,每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3.具有博山区常住户口,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三年以上工作经历(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为准),1981年5月1日(不含)后出生;
  三、报名及录用
  报名者于2016年3月28日下午1点前(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本科学历毕业证的扫描件(扫描件要求jpg格式,不得打包压缩,每个文件限制在1M以内)、报名表(报名表文件名为报名者姓名)以附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zp@stuedu.org。邮件不得重复发送!
  淄博国益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依据相关资料进行初选,初选合格后,进行测试(笔试内容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体检、考核,择优录用。
  其他未尽事宜,以淄博国益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解释为准。
  联系电话:0533-4258158
  报名表见附件。
       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淄博国益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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