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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东营市河口区综合及其他类面试考生须知

发布:2016-07-08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东营市河口区综合及其他类面试考生须知公布如下:
  2016年东营市河口区综合及其他类面试考生须知
  一、考点仅提供面试所用的试题、答题纸和笔。
  二、考生按规定时间到考点的候试室集合。迟到15分钟视为弃权。
  三、考生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按时抽取面试顺序。
  四、考生自觉遵守考点纪律,在候试室、审题室和休息室不得大声喧哗,尽量不要影响他人审题和休息。
  五、考生在进入候试室、审题室和答题室时,要将与面试无关的个人随身物品(手机等)放在指定位置。审题用时5分钟。
  六、考生在考场内,仅汇报自己的面试顺序号,不得提及自己的姓名和表述与姓名有关的语言,否则,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答题用时5分钟。
  七、考生在面试结束并确认自己成绩签字后,自觉离开考点。
  八、对于影响面试工作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制止。对于制止无效或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扰乱考试秩序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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