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东营市河口区招聘合同制教师和公立医院工作人员简章
2016年东营市河口区招聘合同制教师和公立医院工作人员,山东公务员考试网获悉,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7月20日9:00-7月22日17:00。笔试时间:2016年7月30日上午8:00--9:30 公共基础知识,9:40-11:10 专业基础知识。具体详见下文。
2016年东营市河口区招聘合同制教师和公立医院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我区教育、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16年河口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和公立医院工作人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户籍不限,其他学历人员限山东省户籍。
(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报考人员所取得学历、专业应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一致。2016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及相关证书,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6年7月2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不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河口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为方便应聘人员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0日9:00—7月22日17:00
查询时间:2016年7月20日11:00—7月23日17:00
报名网站:东营市河口区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hkqrsj.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3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主管机关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及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填报虚假信息、恶意注册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库。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6年7月20日11:00—7月23日17:00
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6年7月20日11:00—7月24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河口区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6年河口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内含《报考人诚信承诺书》,用于面试资格审查),并于2016年7月28日9:00—7月30日8: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主管机关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7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9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以上证明材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报名结束后,除部分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另有要求外,对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或核减的计划,结合有关用人单位意见,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归并调整,并对调整情况进行公示。经取消、核减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若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要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2016年河口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须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用圆珠笔填写考生姓名)。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等材料;择业期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就业报到证,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证明等材料;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经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招聘岗位根据专业不同分为教育类和卫生类。均考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按40%和60%计入笔试成绩。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两科连续考试,中间收发试卷期间考生不得离场。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6年7月30日
上午8:00--9:30 公共基础知识
9:40—11:10 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东营市河口区人事考试信息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均须参加全部笔试科目,其成绩方可有效。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选未按要求向招聘主管机关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教育类岗位面试为说课,其中学前教育、音乐、美术、体育岗位增加技能测试;卫生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含专业综合素质答辩)的方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公布。
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如同一个招聘岗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专业科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东营市河口区人事考试信息网站公布。
四、考核体检
从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参加考核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考核和体检,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进行。主要考核入围人员的基本情况(年龄、学历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增加相关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入围人员个人负担。对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应聘人员,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区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
对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核体检资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根据空缺人数按成绩从高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拟被聘用的人员,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为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实行试用期,时间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3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或到企业应聘。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七、有关人员管理规定
合同制教师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根据《东营市中小学合同制教师管理试行办法》(东人社发〔2015〕4号)等文件规定,参照在编教师有关人事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公立医院(河口区人民医院、河口区中医院)在控制总量内招聘工作人员。招聘人员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根据《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发〔2016〕4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八、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河口区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东营市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简章由东营市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46)3661080。
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11日
附件:1、2016年河口区公开招聘教师类岗位一览表(合同制教师)
招聘岗位 | 岗位名称 | 招聘数量 | 学历要求 | 岗位专业要求 | 招聘人员所属单位 | 其他条件 | 笔试专业科目 | 面试形式 | 分配方式 | 备注 |
教育1 | 幼师 | 4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 | 无 | 区实验幼儿园(4) | 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 学前教育 | 说课和技能测试 | ||
教育2 | 幼师 | 14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 | 无 | 河安幼儿园(14) | 学前教育 | 说课和技能测试 | |||
教育3 | 小学语文教师 | 12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无 | 区实验学校小学部(6)、河安小学(5)、仙河小学(1) | 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且证书标注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 | 语文 | 说课 | 自主择岗 | |
教育4 | 小学数学教师 | 8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无 | 区实验学校小学部(4)、河安小学(3)、新户镇太平小学(1) | 数学 | 说课 | 自主择岗 | ||
教育5 | 小学英语教师 | 7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无 | 区实验学校小学部(4)、河安小学(2)、义和六顷小学(1) | 英语 | 说课 | 自主择岗 | ||
教育6 | 小学体育教师 | 4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无 | 区实验学校小学部(2)、河安小学(1)、六合小学(1) | 体育 | 说课和技能测试 | 自主择岗 | ||
教育7 | 小学美术教师 | 2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无 | 区实验学校小学部(1)、河安小学(1) | 美术 | 说课和技能测试 | 自主择岗 | ||
教育8 | 小学音乐教师 | 2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无 | 新户小学(1)、义和镇六顷小学(1) | 音乐 | 说课和技能测试 | 自主择岗 | ||
教育9 | 初中数学教师 | 1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无 | 太平中学(1) | 须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且证书标注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 | 数学 | 说课 | ||
教育10 | 初中地理教师 | 1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无 | 区实验学校初中部(1) | 地理 | 说课 | |||
教育11 | 初中历史教师 | 2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无 | 区实验学校初中部(1)、太平中学(1) | 须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且证书标注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 | 历史 | 说课 | 自主择岗 | |
教育12 | 初中体育教师 | 1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无 | 区实验学校初中部(1) | 体育 | 说课和技能测试 | |||
教育13 | 初中美术教师 | 1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无 | 区实验学校初中部(1) | 美术 | 说课和技能测试 | |||
教育14 | 初中音乐教师 | 3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无 | 区实验学校初中部(1)、新户中学(1)、义和中心学校初中部(1) | 音乐 | 说课和技能测试 | 自主择岗 | ||
教育15 | 初中政治教师 | 1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无 | 区实验学校初中部(1) | 政治 | 说课 | |||
教育16 | 初中生物教师 | 2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无 | 六合中学(2) | 生物 | 说课 | |||
教育17 | 初中计算机教师 | 1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软件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网络、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电子信息工程 | 新户中学(1) | 计算机 | 说课 | |||
教育18 | 高中语文教师 | 1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无 | 区一中(1) | 须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且证书标注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 | 语文 | 说课 | ||
教育19 | 高中数学教师 | 1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无 | 区一中(1) | 数学 | 说课 | |||
教育20 | 高中英语教师 | 1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无 | 区一中(1) | 英语 | 说课 | |||
教育21 | 高中物理教师 | 1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无 | 区一中(1) | 物理 | 说课 | |||
教育22 | 高中化学教师 | 1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无 | 区一中(1) | 化学 | 说课 | |||
备注:1、自主择岗的考生,按照本次招聘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选择岗位。2、合同制教师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 |
2、2016年河口区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一览表(公立医院工作人员)
招聘岗位 | 招聘数量 | 学历要求 | 岗位专业要求 | 招聘人员所属单位(人数) | 其他条件 | 笔试专业科目 | 面试形式 | 分配形式 | 备注 |
医学1 | 12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含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临床医学类专业) | 区人民医院(6)、区中医院(6) | 取得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学历层次可放宽到普通全日制专科 | 临床医学 | 结构化面试(含专业综合素质答辩) | 笔试开考比例2:1 | |
医学2 | 4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工程、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放射医学 | 区人民医院(3)、区中医院(1) | 自主择岗 | 笔试开考比例2:1 | |||
医学3 | 6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基础理论、中医临床基础、中医诊断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中西医结合临床 | 区中医院(6) | 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助理)资格证书的,学历层次可放宽到普通全日制专科 | 中医 | 笔试开考比例2:1 | ||
医学4 | 3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 | 护理、护理学 | 区人民医院(3) | 护理 | ||||
医学5 | 3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 | 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临床检验诊断学 | 区人民医院(1)、区中医院(2) | 检验 | 自主择岗 | 笔试开考比例2:1 | ||
备注:1、自主择岗的考生,按照本次招聘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选择岗位。2、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不纳入医院编制实名制管理,纳入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内管理。 |
3、2016年河口区招聘合同制教师和公立医院工作人员有关问题说明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16年河口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和公立医院工作人员的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河口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学历认证等材料须在2016年7月20日前取得。
4、对简章规定的常住户口的落户时间是否有限制?
简章对常住户口有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在2016年7月20日之前落户。考生父母双方或考生夫妻双方有一方具有要求户籍的视为考生符合户籍要求,资格审查时须出具本人户口本(户籍证明)、父母双方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落户时间或结婚证发证日期为2016年7月20日前。
5、网上报名时需要注意什么?
(1)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简章及网上报名功能使用详细说明等,对照本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错选不符合本人意向或条件的岗位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实名注册和报考。每人只能注册一个用户,因个人信息泄露被他人注册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成绩无效,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3)报名时填写注册信息、报名信息及选择岗位过程中应认真录入、仔细核对,通过系统提交确认相关信息时必须确保真实准确,所有信息经系统提交确认后将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应聘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填报虚假信息、恶意注册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4)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5)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6、网上报名信息表中的“工作单位”栏如何填写?
工作单位(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或临时工作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或国有及个体私营企业人员等)信息为重要报名信息,应聘人员不得瞒报。工作单位为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如为单位的编外人员,填写单位名称,并在括号中注明“编外人员”;如是劳务派遣人员,填写单位名称,并在括号中注明“×××公司劳务派遣人员”;如无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信息须与工作经历、考生身份性质信息一致。
7、“普通全日制学历”如何界定?
“普通全日制学历”毕业生系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毕业的学生(须按规定时间取得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依据中组部区分全日制、在职学历的有关政策,参加工作之后取得的学历,学习期间未与原单位脱离工作关系和工资关系、未转本人档案的,不认定为普通全日制学历。留学回国人员取得的经国家教育部门认证的学历,并符合有关要求的,视同普通全日制学历。
应聘人员学历性质将通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系统查询,并结合中组部关于区分全日制、在职学历的有关政策来认定。
8、“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简章》中提到的“应届毕业生”,系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应届毕业的学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
9、 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否应聘?
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军人,应聘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
10、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6年7月2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11、如何判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层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岗位计划一览表》所列专业为具体专业名称,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计划一览表》所列专业名称一致。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其所获国家承认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学位证书注明的毕业院校及专业应与学历证书相符。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则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网上报名填写专业名称要真实、准确、完整,应与毕业证书一致。在面试资格审查环节将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学历性质及层次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比对。
12、教育类岗位对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应聘合同制教师类岗位的,应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2016年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的和参加2016年教师资格考试的,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认定合格证明。
13、应聘人员报考中小学岗位的任教学科如何把握?
原则上以教师资格证上标注的任教学科为准。教师资格证上标注的任教学科不明确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标注的任教学科为准。教师资格证上标注的任教学科为“外语”的,毕业证标明的专业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任教学科一致的,视为符合报考岗位要求。
14、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内可以更改应聘岗位。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15、填报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本《说明》,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16、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取消本次应聘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等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7、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提出放弃的如何处理?
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8、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最低服务期限有何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3年(含试用期)。聘用合同一旦签订,合同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或到企业应聘。
19、招聘岗位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什么材料?
招聘岗位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就业推荐表》等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材料。
20、考试期间,考生随身携带通讯设备(包括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下同)或将通讯设备带至座位的,是否视为违纪情形?
考试期间,考生随身携带通讯设备或将通讯设备带至座位的,视为违纪情形。
2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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