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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淄博市市属及文昌湖区卫计系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第一批考察、体检公告

发布:2016-07-14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淄博市市属及文昌湖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第一批考察、体检公告
  按照《2016年淄博市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淄博市市属及文昌湖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
  (一)《公告》相关规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证明等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
  (二)考察、体检的岗位及人员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第一批考察、体检人员为1:1入围人员(不含已弃权人员)及相关递补人员,具体人员为附件1中“首批考察体检”一栏填写“是”的人员。
  二、考察工作的组织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各招聘单位于7月30日前完成考察工作,并将考察结果相关材料报市卫计委组织人事科。
  三、体检工作安排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其他有关标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务必保持通话畅通。
  四、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并执行。
  2、体检人员下载并打印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不得遗漏,并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在集合时交招聘工作人员。
  3、除特殊情况经市卫计委及市人事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外,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此次聘用资格。
  5、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如需复检,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且按规定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医疗机构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附件:1、2016年淄博市市属及文昌湖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须知
  3、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
  淄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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