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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事故灾害应急救援中心专职消防救援员招录公告

发布:2024-04-12 10:41:4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事故灾害应急救援中心专职消防救援员招录公告摘要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事故灾害应急救援中心专职消防救援员招录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4年04月10日至2024年04月16日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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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事故灾害应急救援中心专职消防救援员招录公告正文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事故灾害应急救援中心专职消防救援员招录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山东省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作,尽快建强配齐中心专职消防救援员队伍,保障中心规范、稳定运行,切实把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人才吸纳到消防救援队伍中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地址

  单位: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事故灾害应急救援中心

  地点:淄博市桓台县原山大道以东、齐新大道以北

  二、招录岗位

  根据中心整体建设规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救援员共10人。

  三、招录条件

  一、基础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为18至30周岁,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

  (四)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招录岗位有明确要求者除外);

  (五)身心健康,具备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六)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消防救援队伍管理,有志为消防救援事业做出贡献;

  (七)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身体健康,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职业健康条件。

  二、专业岗位人员招录条件:

  (一)执勤车驾驶员(持有A1、A2或B2驾驶证,具备3年以上驾驶车辆经验);

  (二)水域救援技术类人员(取得冲锋舟驾驶员、救生员、潜水员等职业资格证书或游泳二级以上运动员证书);

  (三)化工应用型人员(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化学、精细化工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四)体能教练员或运动训练国家级运动员(取得中级以上教练员资格证书或田径类二级以上国家级运动员证书);

  (五)信息宣传人员(取得新闻传播、播音主持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操作使用视频、音频剪辑以及Photoshop等图片编辑软件)。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04月10日至2024年04月16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填写《专职消防救援员招录报名表》(附件2),连同本人携带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索引页和个人页)、个人征信报告、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驾驶证、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立功受奖等复印件扫描打包发至邮箱(295274959 qq.com)进行资格初审,邮箱名称命名格式“姓名+应聘岗位+联系电话”。

  初审通过人员,按照通知时间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取消报考资格。

  (三)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33-7206110(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五、招录考核

  结合消防员职业特点,设置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专业岗位技能测试(按照各岗位要求进行“同岗竞争”)、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核及家庭走访。

  体能、岗位适应性、专业技能测试、心理测试由市(中心)招录办统一组织,严格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附件1)。

  (一)体能、岗位适应性测试和心理测试。1.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跑为必考项目,原地跳高和立定跳远、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10米×4往返跑和100米跑项目均为两项任选一项进行。2.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原地攀登六米拉梯、10米单向拖拽假人。3.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结果综合成绩达不到总成绩60%的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4.体能、岗位适应性测试达标人员进行心理测试,采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第三代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定测查结果,结果为“不合格”的,予以淘汰。5.专业岗位人员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二)人员面试。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三)体格检查。由市(中心)招录办统一组织,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职业健康条件,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到指定地点提交复检申请,经招录工作办公室和卫生部门共同研究,可以进行1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四)政治审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审核招录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等,对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家庭情况、现实表现等进行调查了解。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家庭走访。招录工作办公室根据招录人员情况,责任到人,派出入户走访小组,深入拟招录人员社区、村委会,主要以入村走访调查、公安部门查询等方式,对拟招录人员基本信息与户口本、身份证、居民证信息是否一致以及家庭成员情况,核实拟招录人员的相关材料是否属实,对于情况不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公示及录用

  (一)公示。按照招录计划和招录对象的个人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果、面试,综合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心理测试情况,根据实际招收人员情况,分岗位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由中心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二)入职培训。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录用人员进行为期3个月(试用期)的集中培训、专业分训和随队训练。岗前培训实行全程淘汰机制,最终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中心录用对象(培训地点、时间、事项另行通知)。

  七、职业发展及保障

  (一)等级职务。经批准录用的专职消防救援员,培训合格后按《山东省省级应急救援中心规范化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授予相应等级。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等情况,可按规定逐级晋升等级。具备相应条件的优秀业务骨干,通过考核选拔,可任命正(副)班长、正(副)分队长等职务。

  (二)待遇保障。招录人员待遇参照中心所在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待遇执行,工资(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省财政统一保障,中心落实。培训期间(试用期3个月)发放基本工资,自建立劳动关系1个月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录由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事故灾害应急救援中心组织,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录最终解释权归招录单位所有。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98H8-tHpcT8dkM-3rMb4w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事故灾害应急救援中心专职消防救援员招录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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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2、《专职消防救援员招录报名表》(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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